据当地警方介绍,2018年5月,万全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五访”活动中接到辖区群众反映:“有人利用微信群进行赌博活动,参赌者都是附近乡镇的人。”获知这一信息后,万全派出所所长尹红光、教导员陈堂彦敏锐感知、主动作为,立即立案展开调查。
经网上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非(女,30岁)邀约陈某(男,28岁)、官某(女,22岁)、刘某刚(男,24岁)、黃某(男,24岁)以微信昵称“简.爱1、2,3、4、…” 建立微信群,利用微信群招集和邀约参赌人员,在网上租用一款名为“仙桃晃晃”的APP的网络空间进行网上赌博活动。
该微信群内有1名群主,3名管理员,该群内管理人员为参赌人员提供APP公会房间号,并在参赌人员游戏结束后收取一定的房费,以赌博抽头形式渔利。
参赌人员以微信登录和游客登录两种方式通过微信相亙邀约后,进入“仙桃晃晃”APP804362的游戏公会内,由群主或管理员提供游戏房间号,参赌人员对号入座,自主约定赌博方式。
其中多数参赌者的赌博方式是洪湖当地所称的“癞晃”三人两门玩法,游戏时输赢双方对应积分,底注为1分或2分,底注1分的房费为4元,底注2分的房费为5元,赢家赢200元以上的一律付20元房费。每个游戏房间号可赌10局,结束后参赌人员将“战绩”分享至微信群内,由赢家支付房费红包,群主或管理员领取。
2018年7月16日,民警通过对该微信群进行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非的微信群内共计有136人,该群一天内房费(渔利)收益高达千元,且该微信群已开设近12个月,获利金额累计超50万元以上。
2019年1月22日至2月2日,万全派出所民警陈堂彦、黄雅惠等人在曹市、黄家口、汊河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先后将涉嫌组织赌博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非、黄某、官某、刘某刚等5人抓获。通过审讯,5名嫌疑人均交代自2018年3月份以来,组织赌博通过收取房费的方式牟利的犯罪事实。
一位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赌博罪: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而网络赌博,作为一种新型的赌博方式,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开设赌场,或者为赌博网站兼任代理,以及明知道他人实施网络赌博行为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同样涉嫌赌博罪。
目前,刘某非等5人已被刑事拘留。(完)
(编辑:张曦)
03-02 来源:荆楚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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